贷款担保须知
担保政策: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厦门市思明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一、担保宗旨: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,对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信用保证,协助其获得银
行贷款,扶持和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。
二、担保对象:在思明区纳税,其申报项目的相关产品已进入产业化阶段,年产值(营业额)在500万
元以上,企业信誉良好,具有偿债能力,经担保公司、协作银行一致支持的科技型企业(经科技
局认定、市科技局备案。)
三、担保基本条件:
1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必要的经营资金、经营场所;
2、 依法经营,依法纳税,无不良信用纪录及重大未了民事、经济纠纷;
3、 企业实际注册资本到资率达100%。
4、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担保程序:
1、 企业申请区研发资金以担保方式扶持的,同时提交担保相关资料;
2、 进行担保条件的初审;
3、 对通过初审企业进行项目落实及信贷评审;
4、 组织专家评审;
5、 经区科技研发资金领导小组(或街道审批领导小组)审批;
6、 按区科技局(或街道审批领导小组)批文,与企业落实反担保措施,签订反担保合同;
7、 向银行出具不可撤消担保书;
8、 担保公司与协议银行共同监督企业资金运用状况。
厦门市育成科技担保有限公司
2003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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